招标|四川顺采兴蜀钙业有限公司氧化钙节能改造设备更新项目 --5#、6#窑炉的节能改造设备更新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四川顺采兴蜀钙业有限公司峨眉山市顺采兴蜀氧化钙节能改造设备更新项目--5#、6#窑炉的节能改造设备更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项目四川顺采兴蜀钙业有限公司氧化钙节能改造设备更新项目 --5#、6#窑炉的节能改造设备更新施工总承包2、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10时00分3、建设规模、计划工期(一)建设规模:5#、6#窑炉的节能改造设备更新(包括窑内耐火材料更换、上料系统改造、布料系统改造、卸灰系统改造、脱硫脱硝系统建设、除尘系统改造、CEMS在线监测系统改造、窑炉相关机电设备保养维护、窑体安全防护设施维护和更换等),以满足5#、6#窑炉正常生产及安全环保要求等优化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建设全过程的总承包。(二)计划工期:1.总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 150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完成5#、6#窑炉节能改造设备更新的全部优化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并确保项目达到本招标文件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前述工期已包含为满足最终验收标准所需的全部调试与试运行时间。2.竣工验收条件: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标准:(1)所有工程实体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完毕,设备安装调试完成;(2)窑炉点火成功,并进入可连续运行状态;(3)经试生产,产品产量、质量(如有效钙含量、生烧率)、能耗(标煤耗、电耗)及环保排放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及窑顶无可见烟气)等技术要求及指标持续稳定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4)窑炉具备连续、稳定的满负荷生产能力(即“满窑生产状态”)。3.试运行与调试:为达成上述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须在总工期内自行规划并完成不少于连续30个日历天的试生产。该阶段用于优化系统、验证性能并完成最终考核,是总工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4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二级(含)或“冶金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3.拟派驻施工的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C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三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安全管理经历。(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优化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