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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修订《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政府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提高全社会绿色低碳消费意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和《绿色产品评价通则》标准要求。因此,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品牌建设和产品评价工作。【产品范围】 1、绿色低碳产品:有环保设备、运输机械、通用设备、轻工机械、工程机械、IT 设备、五金工具、仪表仪器、电机电器、农牧渔设备、能源动力、电站设备、成衣服饰、建筑建材、电力电子、电工电子料及设备、矿业设备等种类。 2、绿色低碳食品:有乳制品类、饮品类、果蔬类、粮食制品类、水产类、蛋制品类,调味品类、营养食品类、食用菌类等。 咨询电话:0531-****3417